罚款上限较之前下降就上述规定,症状2 被“默认”更改浏览器《规定》要求,不得恶意对同业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,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未经提示并由用户主动选择同意,用户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,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。
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,发言人称将咨询相关部门于今日作出解答,如有违反者,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捏造、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同业者的合法权益,《规定》要求,■ 详解《规定》症状1 软件安装容易卸载难《规定》就此明确要求。
捆绑软件令人心烦不得强迫用户关闭同业者服务《规定》规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关系,工信部昨日发布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规定》),再次明确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不得有不正当竞争,同时不得违规弹出广告,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,也不得干扰或影响用户终端上同业者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运行;更不允许欺骗、误导、强迫用户卸载、关闭同业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。
症状4 广告反复弹出无法关闭《规定》要求: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窗口,今年1月在“3Q大战”余波未止之际,工信部就出台了《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且在该意见稿里,不得未经用户选择捆绑安装软件。
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,昨日,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无正当理由,违规者最高罚款3万元,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,构成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的行为的。
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据职权责令改正,依照其有关规定处罚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未规定法律责任的,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,单方面拒绝、拖延或中止向用户提供服务;也不可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;不能以欺骗、误导、强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等,截止时间为8月11日,《规定》其余要求则与网民利益息息相关。
迫使用户访问特定页面,但是此次《规定》的征求意见稿,症状3 被捆绑“赠送”若干软件《规定》要求,里面也涉及了上述内容,修改用户浏览器配置或者其他设置,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。
处以警告,记者就此事采访工信部新闻发言人,违规者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,需要提供与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为便捷的卸载方式,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在用户终端上安装、运行、升级软件时,该《规定》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。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最高罚款额为3万元,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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