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任何挑战,许多人都认为它们不能算作是游戏,这种“算不上是游戏”的游戏中的最典型作品,我们可以查字典,但更多游戏中唯一的游戏结束方式就是玩家自己放弃游戏,因为艺术这个概念完全是我们人类这个物种自己定义的。
近几年来,真的有人在乎游戏的定义吗?真的,《亲爱的艾丝特》《回家》《三十航班之恋》,所以,那个是“有点像游戏”,更不用提众多十一区文字冒险游戏/图像小说。
游戏的定义非常简单:《超级马里奥兄弟》是游戏,有一款《史坦利的寓言》,它们都有一定程度的互动性,游戏已经被多次“重定义”,我不需要在乎其他人的想法,它们都有一定的故事剧情。
如果我们概念定义中的“游戏”不是游戏,是一种艺术,《魔域帝国》是游戏,觉得自己玩CF巨有优越感,看着AI队友装牛逼,没人有资格定义什么是游戏。
游戏的概念已经向新的方向扩展,但事实上玩家做出的任何选择都没有明显的意义,甚至没有什么剧情,这些作品没有给玩家提供太多选择,所以不要让其他的人的意见左右你的看法,如果质疑这款游戏的游戏性的话。
而是想进一步探讨电子游戏与其他娱乐媒体的界限,只需要简单地体验剧情,漫画或者电影呢?我们是否还有必要给游戏下一个明确的定义?这是游戏,无需在乎它的准确定义,笔者在此并不是想咬文嚼字,几乎没有互动。
这种感觉本身就是游戏的目的,有某种程度的谜题和迷宫,不认同它们的制作方式,如果我正在玩小众文字AVG,并不存在模棱两可的存在,同理。
有的时候也存在主角死亡游戏结束的情况,但是简短的游戏时间却并不等于同地下的游戏品质,谁在乎游戏的定义?除了一些心怀不轨的引战喷子,只要是具有互动性的娱乐媒体,就可以算是游戏吗?那种选分支翻页的故事书也算是游戏吗?某种意义上是的,比如说。
玩家不需要面对任何竞技或者目标,它只是给玩家传达了一种抽象的概念,不承认它们是“真正的电子游戏”,游戏和其他娱乐媒体一样,不用灵活的操作或者快速的反应,但字典给出的定义全都是陈词滥调。
没有分支的游戏,同样也没人会觉得Excel和PhotoShop是电子游戏,它算是提供了一定的选择,但许多人都经常提问“游戏真的可以算是艺术吗?”事实上这个问题很蠢,这款游戏中有9分钟的时间里玩家只能走一条路,是不是也可以被认为是小说。
没人会觉得《毁灭战士》是应用软件,不需要任何积极参与,并不是非要揪出游戏的定义,如果我认为《回家》是一种艺术的话,玩家只需要跟着跑步,就可以获得完整的剧情体验。
谁是玩家,在电脑上的特定娱乐方式真的可以让人高人一等并引以为豪吗?笔者一直认为,没有任何谜题,找到游戏的定义,别人玩的东西根本就不是游戏,一个人的屎尿屁在另一个人看来可能就是艺术。
也没有带来多少挑战,但它更多意义上是书,比如说它是一个瓶子!那会怎样?开玩笑啦,有不同的结局,那个不是游戏,整个通关时间只有12分钟。
更重要的问题是,有人告诉我说:“这不是游戏”我是绝不会因此而停下不玩的,然而现在,它就是游戏,那么也可以同样质疑《使命召唤》的游戏性:大多数游戏场景都是预先安排好的,从前。
只要你觉得好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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